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
蓉、俞彪、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8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
易对方”)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通”)67.00%
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或“本次重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
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
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陈妹 耿凡 刘先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子涛 张婧 胡新红
投资银行部门负责人:
杨锦雄
内部核查机构负责人:
高瑾妮
法定代表人:
陶永泽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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