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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获悉,科右中旗公安局侦破的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作出终审宣判,审判机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案件中警方抓获方某、曾某穗等生产销售商2人,分销商22名和线上网络销售商124名,累计查获假冒卷烟7000余条,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涉及银行卡资金流水7.5亿余元,摧毁生产销售窝点4处,斩断了方某、曾某穗等人在全国范围内网络销售走私香烟假烟的庞大营销链条。
今年3月6日,该案被列为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督办案件。3月27日,经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方某、曾某穗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该案件所有犯罪嫌疑人均已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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